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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直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浏览次数:2124|时间:2024-04-06

最新回答

2024-04-06linximeng520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其中第六条对谁都可以使用。
方法如下:
你到房产中介开一张月租8000,租期为半年的租房合同,那么在你月薪是5000的前提,你根据房产中介提供的租房合同、发票可以提取1.6万的公积金余额。当然需要你的账号中有足够的资金。一般一次只可以提取余额中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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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6微微的辣
那就要看你是以什么方式提取啦。如果是买房提取的话。提取额度就是你房子总价值。至于提取多少,不是你填的,是公积金中心那边填的,基本上他你里面有多少钱,他就给你提多少钱。没有比例限制,取决于你的个人房产总值,只要是你的房产总值范围内的公积金钱你可以全部提前出来。如果是以租房名义提取的,也一样,你想要全部提取都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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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6土豆炒洋芋G
吉林省直属住房公积金提取
1、到咨询台咨询,提取人按提取条件准备资料。
2、由提取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并由单位初审盖章,单位专管员签字或盖章(单位因破产或解散的到本人所在社区盖章)。
3、到中心服务大厅抽号机抽号排队,按叫号办理。
4、到指定提取柜提交基本资料及相关凭证原件、复印件,办理提取;符合提取的,办理初审、复核。由复核人打印《支取凭证》,回执联交提取人。
5、提取科审批、稽核科稽核;审批稽核未通过的,电话通知提取人。
6、会计科根据《支取凭证》审批的金额和银行账号划款;提取人3个工作日后到银行打印存折对帐,进帐核对无误后,将支取回单交单位专管员留存备案。偿还银行贷款的需提取人到放贷银行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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