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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是什么?

我想把住房公积金给取出来,不知道南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是什么,有人知道不。

浏览次数:1765|时间:2024-05-10

最新回答

2024-05-10伊兰0518
一是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还是可以提取60%进行还贷,但不得以2010年9月30日后购买的第三套房提取;二是首套房按月实际还贷额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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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YIFAN的新家
(1)雇员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外国城镇户口,还必须提供暂住证),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住房公积金卡;  
(2)原买卖协议(购买二手房还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中国和契税证)  
(3)房屋单位(个人)发出付款证明;  
(4)借款人的手自己的安置承诺,在签署同意贷款银行通过人民银行查询信用体系和打印的个人信用报告中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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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萌萌小妹纸
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所在地(如:福建南平),通过出具商业贷款合同和相关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所规定的支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手续和材料后,每满一年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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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漂飘linn
一、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三、委托管委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并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各办事处的内部核算。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按照市管委会批准的额度购买国债。
六、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七、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八、定期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对帐。
九、向市财政部门和管委会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十、向市财政部门提出住房公积金呆帐核销申请,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省级财政部门的审批意见办理呆帐核销,并报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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