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问题 > 房产知识 > 公积金 > 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有哪些有网友清楚吗?

朝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有哪些有网友清楚吗?

浏览次数:1114|时间:2024-04-11

最新回答

2024-04-11青藤6970
办法如下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住房建设,提高城市居民居住水平,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国家和省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贷款、提取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第四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贷款、提取管理工作。朝阳市城市辖区内单位及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到管理中心办理;各县(市)内单位及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到管理中心驻县(市)办事处办理。第五条市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履行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财政监督、审计监督职责。

125

2024-04-11力力力力力
一、法律有规定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希望可以帮助你

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