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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哪位了解?

浏览次数:1927|时间: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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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小燕子an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政策
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和杭州市公积金中心分别发布通知,对原有的公积金贷款和租房提取政策进行调整。和原有的政策比起来,家庭贷款额度从最高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首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两成。
  另外一个比较大的调整是,从今年11月1日起,调整职工个人可贷额度确定方式,由“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确定”调整为“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这样的调整,除了参照“贷款权利和缴存义务对等原则”,还对中低收入家庭长期缴存但月缴存额较少的购房者给予倾斜。
  这次省市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基本上同步,而且差别不大。比如自4月3日起,放宽贷款申请条件,由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对于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两成。
  在租房提取政策上,省市公积金也是步调一致,简化了提取手续。自4月3日起,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凭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的无房证明,按每人每月500元限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每年提取一次。而之前,对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有更多的条件,比如需要提供之前一年的租赁合同、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等。虽然每月500元并不算多,但是对于刚就业的大学生来说,仍然可以缓解部分生活开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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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长亭不再送别
一、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都将应以职工本人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职工年度月平均工资在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及其以上的按实计缴,高于最高标准的按最高计缴。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统一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具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对于按正常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单位,连续2年经营亏损、难以按正常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经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连续亏损3年以上的单位,经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批准,可暂缓一年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经职工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职工个人可以免缴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但职工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在缴存期限方面,提高和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免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均为一年。到期时,符合条件需要继续提高、降低缴存比例、缓缴和个人免缴的,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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