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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是怎样的?

浏览次数:432|时间: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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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失踪的第九个梦
公积金贷款程序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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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19870629侠女
有以下步骤:
(一)单位初审。凭领取的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会核实并证明的,会出具有效的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
(二)公积金中心审批。凭领取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般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三)公积金中心拨款发放。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行了,银行会转账到指定的账户内。
提取所需材料      
a、      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      
b、      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c、      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      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      
e、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f、      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      
g、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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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等等等二爷de22
1、申请。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单位对职工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出具证明。
 2、中心审核、审批。职工向住房公积金提供如下需审核资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
 (2)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证明;
 (4)职工退休的,提供本人的退休证明;
 (5)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提供劳动部门或所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迁出本省(市)的,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
 (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焦作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12)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的,提供单位及有关部门的证明;
 (13)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提供职工死亡证明、与死亡职工身份关系证明或遗赠证明。
 2、审核、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对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
 3、支付或退回。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决定是否准予提取。如准予提取,通知申请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办理支付手续;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三)该项工作依据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管理办法》
 (四)资料存档
 职工个人提取申请及相关材料在业务大厅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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