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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

浏览次数:578|时间: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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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痴货小逗逗
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兰州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6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兰州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信用;
  3、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6、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7、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8、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9、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已婚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其配偶是共同借款人、共同债务人和财产共有人;确有例外情况的,借款人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手续并经管理中心确认。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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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白色犬犬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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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食品监督所
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初审与评估  公积金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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