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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问济南市如何取公积金?

浏览次数:1441|时间:2024-05-02

最新回答

2024-05-02天下武功2016
1.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例】你在北京工作,在北京上的“住房公积金”,但是你的户口却不在北京。那么在要离职的时候,就可以把公积金提出来。
  手续非常简单,只需要提供:
  ■  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TIPS】一般是由公司人事部门帮忙去办理的,你只需要拿着卡取钱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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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租房子住的
  租房者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提供:
  ■  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
  ■  房租发票(或收据)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以后再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提供《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TIPS】需要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一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金额,可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PS:北京市租房提取公积金由一年提取一次,缩短为三个月提取一次,提取的限额为本人和单位缴存公积金三个月的总和。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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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2聪明糊涂心yy
审批服务大厅地址:  济南市经十路17165号  
具体证件看你是哪一种支取情况了:  
二、受理范围及申报材料:  
(一)受理范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支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失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2  年以上,男性满  50  岁,女性满  45  岁。  
(五)  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
(六)  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  
(七)  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八)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九)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或者支付当年的物业服务费。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能够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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