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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中心公积金提取步骤是什么?

浏览次数:2786|时间:2024-05-05

最新回答

2024-05-05都亲上了
1.持申报材料到公积金提取窗口办理。
2.公积金中心审核。
3.选择卡折转账提取的,公积金提取窗口办结。
4.选择银行存单提取的,建行兑付窗口签收银行定期存单(市民中心设有建行兑付窗口)。
PS:申报材料如下:
(有点多,前方高能啊~~)
1.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公章),可以登陆公积金网站下载或向人事专员索取。
2.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
a.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①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发票。
b.购买二手房:①房屋转让合同;②契证。
c.回迁(扩面)住房:①回迁(扩面)协议;②购房发票。
d.建造、翻建自住住房:①建房许可证明;②购买材料发票。
e.大修自住住房:①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②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③购买材料发票。
3.身份证件:
a.本人提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委托单位代理人提取: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c.委托直系亲属代为提取: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
d.委托其他人提取: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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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5音为爱899
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退休(退职);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6、出国、出境定居;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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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5winonafirst1
一、职工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提取核准单,职工或代理人凭当日提取核准单向指定银行签收银行定期存单。此种提取方式仅限“主城区市民之家”窗口办理(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楼3楼)。
  二、职工以本人银行卡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填写账户户名为本人的银行卡开户银行和卡号。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到指定银行卡。目前银行卡转账方式只限于有银联标志可正常使用的卡(除外资银行)。
  三、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需将资金转至售房单位的,并填写收款单位名称(须与购房合同中售房单位一致)、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支付给收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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