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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浏览次数:2010|时间:2024-04-30

最新回答

2024-04-30Z.L.小姐
抚顺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二)在本市工作的在职职工;
(三)有稳定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购买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五)在本行政区域内购买城镇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
(六)同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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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小桥人家1982
1、所在单位不欠缴住房公积金,职工销户前,单位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      
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购买使用权住房和装修住房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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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shiyeyouyou
抚顺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  
2、拿到以上盖好章的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以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处进行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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