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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说说哈尔滨公积金如何提取?

浏览次数:1712|时间:2024-05-18

最新回答

2024-05-18多妈elva
哈尔滨公积金提取方法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9】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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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8工长360姜文芳
一、房屋类  1、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2、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3、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  4、租赁本市住房、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25%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1、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2、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5、离休、退休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7、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8、自住住房纳入市政府棚改拆迁项目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直系血亲可以提取。  9、单位解体、破产、废业的,应当在解体、破产、废业前统一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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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8左村爆破兵
很简单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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