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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怎么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浏览次数:163|时间: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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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小雨后哒晴天
广州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法如下
第一步:准备提取证明文件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若提取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时,还应提交户口簿或结婚证书。根据不同条件还应提交以下相应证明文件。
一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买卖合同和购房契税发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有效的工程概(预)算书。
二是离退休人员要提供离退休证或审批表。
三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身份关系证明、合法继承或遗赠证明、死亡职工死亡证明。
四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等证件。
五是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整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至还清贷款本息止,夫妻双方每次提取不得超过当年的还本付息额,提前还款的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借款合同、还款证明。六是出境定居或迁出本管辖区的,应提供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管理部门的  户口迁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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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张先生899547
广州职工在符合(1)离退休、(2)死亡、(3)出境定居、(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纳入城镇低保范围内这五种情况下,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提取额为职工个人账户内本息余额。
按《条例》规定,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可使用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务院《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对住房不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不能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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