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问题 > 房产知识 > 公积金 > 公积金使用方式有哪几种?

公积金使用方式有哪几种?

浏览次数:1689|时间:2024-05-09

最新回答

2024-05-09Lindahellokitty
热心网友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社会团体及其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存的,用以日后支付购买、建造自住用房,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等费用的具有储备金性质的资金。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消费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不得挪作他用
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⑴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⑵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⑶租房自住的;  
 ⑷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⑸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⑹出境定居的;  
⑺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⑻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⑼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⑽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324

2024-05-09千羽YUmi
你好,有三种方式的:一次性还款法、停还若干月法、逐月还款法
一次性还款法,即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后,借款人按照提取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剩余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的月还款额继续按月还款的办法。
停还若干月法,即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后,根据提取的公积金余额与当前月还款额的倍数取整后,停还相应月数的办法,停还月数不得超过12个月(提取还贷的公积金余额大于12个月的月还款额的,停还月数也不得超过12个月)。停还结束后借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内产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结束后的月还款中逐月扣还。
逐月还款法,即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金额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