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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积金规定哪位朋友比较熟悉?

浏览次数:2819|时间:2024-05-13

最新回答

2024-05-13沐沐沐牧
住房公积金,是根据国家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实行的,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同比例缴费,是体现职工福利的一个重要措施,也是国家要求企业强制性的缴费,其主要的目的是,改善职工的住房条件,给予一定的补贴,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缴费比例,一般最少不能低于工资的5%,条件好的企业可以多缴,所缴纳的费用,全部划入职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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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时空归宿
单位申请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须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同意,并在办理缴存额调整手续前,持相关资料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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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虎妞1989
天津公积金规定
  一、申请
  借款人到委托人处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⒈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和其它有效居留证件),如配偶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婚姻证明;
  ⒉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存折;
  ⒊购房合同(契约)或土地、规划、建设等部门有关批准文件;
  ⒋预售商品房备案登记证明或契证;
  ⒌首期已付30%以上的购房款收据(有税务监制章);
  ⒍抵押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
  ⒎配偶在本市范围其他地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配偶工作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证明。
  ⒏有关政策规定或委托人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审批
  由委托人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贷款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申请,委托人应在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三、贷款手续
  1、委托人、受托人、借款人三方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2、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房屋的《房屋他项权证》由抵押权人保管;
  3、以所购住房(期房)作为贷款抵押的,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并办理预售房屋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后,分别采取如下形式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1)承诺形式
  由委托人向售建房单位实行书面承诺。售建房单位可根据承诺办理售房手续,并会同购房人办理房产交易过户和产权登记手续,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到登记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交抵押权人,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2)保证形式
  在借款人所购房的《房屋他项权证》未交抵押权人前,由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与债权人签订《借款保证合同》,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4、借款人在受托银行开立偿还贷款本息存款户;
  5、借款合同生效后,由受托人将贷款以借款人购房款的名义划转至售建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或以借款合同约定的其它方式拨付。
  6、办理其它应办理的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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