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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的吗?

浏览次数:2893|时间:2024-05-03

最新回答

2024-05-03宜瑞科技
邢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台州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在本市(包括所属区县)购买自住住房;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5、申请贷款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仍正常缴存;
6、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7、符合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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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3cdzsmz5288
第一,具有邢台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第二,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第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第四,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第五,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  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第六,邢台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
另外,在邢台申请贷款之前,可以先向邢台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在悉数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后,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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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3薇枫1988
邢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
(一)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四)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五)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六)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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