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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取出来?

浏览次数:1563|时间:2024-05-08

最新回答

2024-05-08laijiaying4
一般情况,购买了公积金的职工中有下面十个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在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第八条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的,只能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第九条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在提取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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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winnie222626
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取出来:对象: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的职工;  
2、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的职工;  
3、经有关部门批准离休、退休的职工;  
4、户口迁出本市的、出国定居的、考取国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  
6、租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职工;  
7、户籍在阜新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业户口职工和外地户籍,在阜新工作的聘用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  
9、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改制等原因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  
10、遇到突发事件,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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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静妙奔奔1123
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的条件
1缴纳公积金一年以上,当年购买住房的,可以凭购房合同领取。
2退休时公积金账户还有余额的,可办理全额领取。
3离职后可根据当地正常,在规定时间后领取已缴纳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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