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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02Coco爱美食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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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02小火车君
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地址:振瓯路41号瓯海建行大厦5层电话:(0577)88509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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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022013rabbit
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中心位于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2号(新行政管理中心2号楼),可乘坐途径公交车7路、15路到瓯海法院 - 公交站下步行一段距离即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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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02飞花叶叶雪
振瓯路41号瓯海建行大厦5层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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