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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7egyptshizhe
一、住房消费情形
1.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 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 偿还本市或外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本息
4.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
5. 其他住房消费
其他情形
6. 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 户籍迁出本市
8. 在国外或责港澳台地区定居
9. 退休
10.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1. 男性满50周岁或女性满45周岁事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
1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13.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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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7立志做渔婆
你好 ,可以提取,在提取时应提供职工本人在外地购房合同(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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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7龙真妈妈
铜陵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受所在地限制);
(二) 参加集资建房的;
(三) 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同时具备);
(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 承租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比例的;
(七) 出境定居(含自费出国留学或因私出国一年以上)的;
(八) 非铜陵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 户口迁出铜陵,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 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承租自住住房的;
(十一)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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