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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了解南京个人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浏览次数:1167|时间:2024-05-15

最新回答

2024-05-15小铃铛MISS
1、具有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由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  2、所在单位公积金新开户不足6个月的,单位连续欠缴公积金超过3个月的,办理缓缴手续1年及1年以上的,不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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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立志做渔婆
南京公积金贷款买房条件:
1.具有所在市各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申请人及所在单位按规定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4.申请人必须是购买自住住房,且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同意以所购住房的全部产权作贷款抵押。
5.申请人有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20%的资金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申请贷款额度可参照以下因素计算确定,取最小值:1.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
2.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所购住房房价总额的80%。
3.合同价与评估价值、契税完税计税金额不一致时,按最低的一项计算。
4.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总和的20倍。
5.月还款额不超过夫妻双方月工资收入的50%。
6.贷款额度确定后仍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可同时向受委托银行申请商业性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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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曲多多多
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借款人为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非我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异地缴存职工),须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非我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异地缴存职工),须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贷款申请之月起,前六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如曾办理个人明细(或称个人账户)注销的,以重新开设个人明细并缴入资金之月算起。判别公积金缴存地、户籍地情况,以贷款申请时的情况为准。
四、贷款申请之月起,前六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如曾办理个人明细(或称个人账户)注销的,以重新开设个人明细并缴入资金之月算起。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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