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问题 > 房产知识 > 公积金 > 南京最新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南京最新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浏览次数:1650|时间:2024-05-06

最新回答

2024-05-06逍遥无涯子
南京最新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  
1、具有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由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  
2、所在单位公积金新开户不足6个月的,单位连续欠缴公积金超过3个月的,办理缓缴手续1年及1年以上的,不予贷款。  
3、委托人事代理机构代为扣缴公积金的职工,在申请贷款时须凭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的《缴存证明》,到管理中心办理贷前审批手续。      
4、借款人配偶方若在省级机关分中心、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部、华东石油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须凭公积金缴存银行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方可按夫妻双方可贷额度办理。  
5、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契约》。  
6、购买商品房、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具有不少于购房总价20%的《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具有不少于购房总价30%的《付款收据》。  
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8、同意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且所购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均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揭协议书》。  
9、提供能够在处置抵押物时接纳抵押人居住和安置的承诺书。      
10、同意办理有关公证和抵押手续。  只要你第一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你购买第二套住房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5

2024-05-06茶虫小豆豆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处于正常状态。
 2、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位于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3、办理购房贷款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大修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出具当地街道(镇)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大修证明。

301

2024-05-06babyfaceonlyme
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在法定退休年龄内,贷款年限最长期限为30年;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