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装修问题 > 房产知识 > 公积金 > 上海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是什么?

上海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是什么?

浏览次数:2312|时间:2024-05-20

最新回答

2024-05-20zhuliangli
上海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
【1】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111

2024-05-20爱吃爱玩007
一、程序
1.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分口负责人初审------营业厅负责人核实------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汇总报财政局核实拨款----------财务科支付
2.非财政拨款单位:
申请人提供有关提取依据---------营业厅负责人初审-------中心主任审批-------财务科支付
二、提取所需材料
a、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
b、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c、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
e、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f、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
g、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
公积金的支取使用:
1、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
5、出国、出境定居的;
6、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省人民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去管理中心办理。你可以参考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246

2024-05-20吃货小郡主
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希望对你有帮助。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