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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克苏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是什么?

浏览次数:2883|时间: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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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邮政邮政
1.约定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约定公积金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公积金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2.部分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部分公积金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最高提取额为:账户内留10元的全部。
3.销户提取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提取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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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臭臭的猪宝贝
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的资料  
职工在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时,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下列资料:
共同资料
1、《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四份,并加盖预留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的财务印章;
2、支取人身份证。
不同资料
1、购买住房时:
①购买商品房的,应提交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次付款的付款凭证。
②购买私房的,应提交经房屋产权交易机构核准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付款凭证。
③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宜春市公有住房全部产权买卖审批表》及交款凭证。
2、建造住房时:
自建私房的,应提供规划、建设及土地部门的批文;在农村建私房时,应提供当地乡(镇)、村级机构批准建房的证明。
3、大修住房时,应提供规划、建设及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的修房证明,在农村大修住房的,应提供当地乡(镇)、村级机构批准修房的证明。
4、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
(一)  离退休的,应提供离退休的批文或证书。
(二)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医院证明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以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三)  出国或出境定居的,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出境证明和户口迁出证明,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应提供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调动证明。
(四)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合同及银行出具的借款余额证明。
(五)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诊断证明或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和有处分权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明。
以上所指资料,均须出示合法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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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迷茫老男人
新疆阿克苏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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