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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

浏览次数:2060|时间:2024-04-29

最新回答

2024-04-29大LY的小世界
基本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个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结婚证;
3、个人公积金专用存折(自行到银行打出存折余额)。
根据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房屋类:
商品房:
1、购房合同或拆迁产房权安置协议书等材料或房地产权证;
2、《支取申请凭证》(单位或中心索取);
3、已付购房完税发票、收据。
清远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清远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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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贝贝花儿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条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一次性付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三年内可以一次性提取不超过购房额的住房公积金。职工使用住房贷款(包括商业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首次提取不超过首期额,以后每年一次或每隔几年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期间的还贷总额,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而具体的时效性规定是:
1、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之日起,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一次性付清购买二手房的,自取得过户后的房产证之日起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3、职工建造自住住房的,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4、职工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房管部门出具关于房屋应该大修的安全鉴定报告之日起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5、职工使用购房按揭贷款的,在还款期内都可办理,首次提取不超过首期额,以后每年一次或每隔几年一次提取。
6、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规定比例提取公积金的,提取额不得超过房租超出比例部分;
7、销户提取时,职工可以全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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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风吹萧萧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行为发生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还贷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间隔365天以上,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还贷本息额);
3。租赁廉租房、公租房的,或租赁其他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4。退休的;
5。职工死亡的;
6。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7。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在市外就业(工作调到市外)的;
9。发生危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医保个人自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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