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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异地还贷的方法是啥?

浏览次数:716|时间:2024-05-07

最新回答

2024-05-07上海二当家
你好,到积金中心贷款的职工只需填报《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申请表》即办理转账业务登记,经审核同意后,便可以将公积金自动转账至职工的贷款银行账户,再也不用排队等候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了。登记成功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每月20日,中心便会将核定提取金额转账至职工的贷款银行账户,两天内就可以到账了。当然可能你所以地的地方有偏差,你最好还是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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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军大大大
1  、贷款对象:  
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或其他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而确认的借款人。  
2  、贷款要求: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为在职职工的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3  、贷款所购房首付款规定: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  90%  ;购买其他性质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  80%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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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viki000000
你好,到积金中心贷款的职工只需填报《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按月转账申请表》即办理转账业务登记,经审核同意后,便可以将公积金自动转账至职工的贷款银行账户,再也不用排队等候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了。登记成功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每月20日,中心便会将核定提取金额转账至职工的贷款银行账户,两天内就可以到账了。当然可能你所以地的地方有偏差,你最好还是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问下,或打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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