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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武汉公积金转商贷有哪些手续?

浏览次数:902|时间: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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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huzhanghua88
商业贷款转换成公积金贷款吗需要什么手续?很多人都不知道,下面就来说说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相关内容。
 一、申请条件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为购买、建造自住房贷款;(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到期,且无逾期现象;(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属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贷款的工、农、中、建四家所属银行之一;(四)商转公贷款额度和期限不超过《贷款实施细则》规定的最高上限;(五)前后贷款抵押物需为同一抵押物;(六)借款人符合《贷款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三)申请人上月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书面证明;(四)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抵押《房地产他项权证书》或《宣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书》;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持上述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所属县市管理部(以下简称中心)申请;(二)中心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发给住房公积金贷款文本;(三)申请人按要求备齐相关资料,连同填写完整的贷款文本一起交中心;(四)中心审核后准予贷款的,确定贷款额度、年限、利率和抵押方式,并签发《宣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通知书》;(五)申请人持委托贷款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到委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六)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或抵押权转移登记;(七)中心凭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和抵押权人变更登记凭证签发转账支票,用于归还申请人所欠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金。  
四、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一)贷款额度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剩余额,精确到“分”;(二)贷款期限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剩贷款期限,精确到“日”;(三)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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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yingyingwp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第一步  贷款咨询借款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原商贷银行;
第二步  提交申请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3、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4、办理原商贷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6、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7、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步  贷款受理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  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在银行指引下与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第五步  预存资金借款申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六步  贷款发放管理中心发放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七步  办理抵押由担保公司代为办理原商业贷款房产抵押注销手续,并办妥转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手续(此程序由担保公司办理)。
八、办理网点受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银行有18家: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汉口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农商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深发展银行、湖北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其受理公积金贷款的经办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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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星无畏惧
武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一般购房贷款条件;  2、借款申请人已领取了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3、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 1.转贷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同意提前结清原商贷余额;
  3.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1年及以上,贷款期间还款正常、无逾期贷款,并提供由贷款银行出具的原商贷正常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证明;
  4.原商贷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5.转贷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同意由受托银行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征信报告,并体符合管理中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
  6.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提供经济收入证明应同时附上近期6个月及以上的工资收入流水明细或个人纳税记录);
  7.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8.同意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机构提供转公积金贷款担保;
  9.原商贷借款人为单身,在申请转公积金贷款时已结婚,需也具借款人夫妻双方约定原商贷所购房屋产权共有的公证书及共同还款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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