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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积金提取单在哪里领取?

浏览次数:1331|时间: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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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武汉王钦
一般一次性付款能只能提取公积金一次。  至于以后每年提取一次,你得符合相应的提取条件。  1.那些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偿还住房本息的;  (3)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  2)非住房消费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5)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  (7)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帐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8)职工户口迁出本市的  (9)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2.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提取公积金时如何办理?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且同时有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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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云飞扬了
浙江省公积金提取单在浙江省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1、要明确,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需要在浙江省省直公积金按月转账申请之前办理。2、要下载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在浙江省公积金的网站上3、在网页右边可以看到“表格下载”一项,4、在“表格下载”项中找到“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并下载,5、此申请表共三联,按照要求填写,然后找单位相关人员盖章。就可以拿到公积金中心领取了。6、购房后支取公积金的申请表,可以不填写要支取的数额,因为好像不能全部取出来的,可以支取现场手填。
提取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买仅指产权自有的自住住房);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住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退职)的;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7、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发生购房或住房按揭行为的;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10、出国、出境定居的;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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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星不所在
浙江省公积金提取单在浙江省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1、要明确,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需要在浙江省省直公积金按月转账申请之前办理。2、要下载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在浙江省公积金的网站上3、在网页右边可以看到“表格下载”一项,4、在“表格下载”项中找到“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并下载,5、此申请表共三联,按照要求填写,然后找单位相关人员盖章。就可以拿到公积金中心领取了。6、购房后支取公积金的申请表,可以不填写要支取的数额,因为好像不能全部取出来的,可以支取现场手填。  提取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买仅指产权自有的自住住房);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住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退职)的;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7、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发生购房或住房按揭行为的;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10、出国、出境定居的;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要看是省公还是市公的,省公提取在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凤起路和省府路交叉口。很近的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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