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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以告诉我住房公积金能拿吗?

浏览次数:1875|时间:2024-04-21

最新回答

2024-04-21dreamydream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八)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十)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一)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十二)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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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1纯爱火乐
不能,只能在贷款满一年后支取不超过当年偿还贷款的本息之和,个人帐户余额不够时,只能按余额支取。但至少要在您的公积金账户上保留一定的数额。
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你可以取出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
8    、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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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1黄豆珵珵
1、符合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自住住房租金和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几种情况的,还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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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1大飞猪猪
你好,住房公积金能拿的,准确的来说需要拿证明到相关的办理的办公区即可实现提取的,是需要你的身份证或者是你的公积金的提取的满足条件都是可以进行提取的,可以直接在柜台上进行办理提取的,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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