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03黑白无距离
我是2016年11月商贷买的房子。2016年4月申请了商贷转公积金贷款,5月的时候我借钱还了房子的余款,准备到房产局做抵押的时候被告知要房产证才能抵押(买的时候是期房,办理手续的时候已经是现房了),结果我去找开发商问房产证什么时候能出来,他们说9月份,后来我就等,一直等了几个月,到现在还没拿到手。昨天无意间看购房合同:“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2016年1月1日交房的)后180天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1.2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60天内江买受人已付房价款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2%赔偿买受人损失。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2%向买受人制服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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