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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答廊坊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如何界定?

浏览次数:1748|时间:2024-05-11

最新回答

2024-05-11丸子的小雕
你好,据我了解,界定如下:
1、贷款申请人首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房,并与拟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非同一套住房的;
2、贷款申请人或配偶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即公积金系统有贷款记录并已结清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贷款经办银行通过查询、面核等调查方式,确认贷款人家庭已有一套住房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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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多多121015
你好,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2、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3、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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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幼幼熙熙
个人名下已经有一套住房了,不管有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
肯定算是个人第二套住房的
邯郸市的规定
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利率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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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wangqinglin0
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标准:以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反映实际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目前人均面积为33.9平方米。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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