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19活性炭1986
一、提交材料
1、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2、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各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3、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 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注:如申请人或配偶为集体户,请在复印件上加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
5、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注:未婚者提供一寸彩照两张,面签未婚声明。离婚的需另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6、 经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购买二手房的提供买卖契约原件一份、房屋评估报告原件一份);
7、 首套预交30%(二套预交60%)以上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购买二手房的提供首付款资金托管凭证);
8、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卖方产权人共有权人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
9、 借款人配偶或共同买受人在省直、福州铁路系统、省煤炭中心参加公积金的,需提供公积金存折或加盖业务公章的缴存明细;现役军官的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服役证明及财务出具的军队个人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明细表;
10、出具房源所在地的查房证明;
11、如遇特殊情况请按“中心”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或材料。
二、 注意事项
1、借款申请表、收入证明用水笔填写,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2、 表格及公章应保持完整、清晰;所需复印件材料必须清晰、完整,不得缩小或放大;
3、 除借款人夫妇双方以外,有其他房产共有人的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4、 家庭人口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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