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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包头公积金装修贷款提取政策哪位了解?

浏览次数:2936|时间: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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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松子红枣茶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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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MIA喜欢喵
一、自10月8日起将实施多项举措,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
  (一)2015年8月末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综合考虑当地房价水平、贷款需求和借款人还款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
  (二)同一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分中心应当统一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统筹使用贷款资金。
  (三)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
  (四)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相关政策
  (一)全面推行异地贷款,取消省内户籍地限制。职工在缴存地以外的省内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向住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二)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外,不需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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