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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16么么1009
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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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16peipei1222
是这样的:一般单位都缴纳住房公积金,但也有好多私企都不交。
有的单位是按转正后才缴纳公积金,按1:1比例缴存。每月扣个人一部分,单位在给补一部分。
离职后公积金帐户自动封存,待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后,和原单位办理转移公积金申请就可以了。
买房后可以提取公积金,退休后可以全额提取。个人无法缴存公积金,除非在别的单位挂名字,由单位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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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16墨墨姐姐
西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购买自住房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离、退休
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
出境定居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无房职工租住普通住房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患九种重大疾病
满足上述条件中的一条即可申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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