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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08太阳西边出
新乡公积金提取条件
房屋类: 1、 购买、建造、翻修、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支出占家庭工资收入50%以上的;
非房屋类: 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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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08万涛空间设计
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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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08琳子Yulander
第二十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 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五) 出境定居的;
(六) 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
(七)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八)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九)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依照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依照前款第(七)项,第(八)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得超过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或者支付超出规定比例房租的费用。
职工在本省各省辖市行政区域之间迁移户口或者工作变动并转移工资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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