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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弱问句大连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浏览次数:292|时间: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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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嘻嘻哈哈喽
一、支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职工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可以分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的;
7、触犯剂律被判刑(注:不合保留公职人员,保留公职人员做封存处理)。
二、支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提供的材料及证明;  
(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以下材料:  
职工因购房,需支取住房公积金(只限于当年的购房行为,支取金额为上一结息年度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1)购房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及份证复印件;
(2)购房合同附本或正本复印件;
A:购安居工程附《安居工程住宅预(销)售合同》;
B:购商品住宅附正式签定的购房合同;
C:购单位自管住宅的附《优惠售房审批表》及《出售新旧公房评审单》;如补差需附《补差计算表》及《全产权补差评审单》的复印件。  
(3)单位开具的购房情况证明,购商品房职工单位需证明其为无房户。  
(4)单位主管部门填写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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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守護天使109
(一)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3.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4.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5.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二)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6.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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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丶沫小若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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