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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公积金领取条件是啥?

浏览次数:462|时间:2024-05-04

最新回答

2024-05-04黑糖miko
您好,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金额:
(一)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二)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三)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
(四)租赁哈尔滨住房、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25%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五)调离哈尔滨或户口迁出哈尔滨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六)非哈尔滨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九)离休、退休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十)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二、自住住房纳入市政府棚改拆迁项目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直系血亲可以提取。
三、单位解体、破产、废业的,应当在解体、破产、废业前统一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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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C罗C梅西梅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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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赵西法119
哈尔滨公积金领取条件
房屋类:    1、    购买、建造、翻修、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支出占家庭工资收入50%以上的;    
非房屋类:    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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