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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浏览次数:1624|时间:2024-05-04

最新回答

2024-05-04长虫虫的橘子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具体如下: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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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倩倩19860816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调离本市或出国(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为一级至四级),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一年后,未重新就业和续缴住房公积金的;对非公企业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给予区别对待,即非本市户籍的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出具终止劳动关系及其个人身份证明,即可支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
  5、单位依法宣告破产,职工办理失业登记,并停缴住房公积金的;
  6、职工被人民法院判刑,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处没收个人财产的;
  7、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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