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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谁能介绍下?

浏览次数:229|时间: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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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请叫我癸小亥
二、南京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  1、申请贷款前借款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其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必须在南京连续缴存6月以上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在申请贷款时必须保证最近6月没有中断,外地转到南京的或调换单位的,如果中间没断开,则汇缴年限可以累积计算。)  2、只有住宅可以贷公积金,65年住宅性质的酒店式公寓可以贷公积金。商业房、办公房及其他非居住用房都不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3、新房必须封顶,公积金贷款才能下款。(这个跟买房人没啥关系,但跟开发商密切相关。这也是很多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原因,因为很多楼盘都要1年-2年后才能封顶,公积金也要到时才能下款!)  4、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三、信用报告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  1、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仍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的;  2、借款申请人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  3、贷款申请时近两年内,申请人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的。  四、南京公积金贷款流程  1、在交易双方签订《南京市存量房交易合同》后,买方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2、贷款审批完成后,买卖双方办理资金监管手续;  3、交易过户完成后,贷款银行审核相关资料,公积金中心确认相关信息,发放贷款;  4、贷款资金划入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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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咩丝忒酷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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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沙尘暴来袭
1、具有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由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
2、所在单位公积金新开户不足6个月的,单位连续欠缴公积金超过3个月的,办理缓缴手续1年及1年以上的,不予贷款。
3、委托人事代理机构代为扣缴公积金的职工,在申请贷款时须凭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的《缴存证明》,到管理中心办理贷前审批手续。  
4、借款人配偶方若在省级机关分中心、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部、华东石油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须凭公积金缴存银行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方可按夫妻双方可贷额度办理。
5、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契约》。
6、购买商品房、公有住房、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具有不少于购房总价20%的《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具有不少于购房总价30%的《付款收据》。
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8、同意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且所购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均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揭协议书》。
9、提供能够在处置抵押物时接纳抵押人居住和安置的承诺书。  
10、同意办理有关公证和抵押手续。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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