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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直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浏览次数:2654|时间:2024-04-10

最新回答

2024-04-10牛奶泡泡韵
需要的详细材料:
一、提取人身份证;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国家工商局、建设部监制的标准合同文本);
三、网上登记备案确认单;
四、20%以上的预付款收据;
五、如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
六、如房屋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共有产权证或房产证;
七、《省直单位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网上登记备案确认单是所购商品房在相关地产网站上登记备案的证明,请你咨询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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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jarvinia奈奈
缴存人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相应的证明资料包括:  
1  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2  出境定居的,提供离职证明及在国外的长期居住证明;  
3  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的职工需提供到辖区外工作的证明;  
4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5  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的,提供劳动关系解除书,住房公积金封存证明;  
按规定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婚姻证明及复印件。必要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要求配偶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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