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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浏览次数:1805|时间:2024-04-27

最新回答

2024-04-27papapaopao
安徽省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贷前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3.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协议)约定的主要产权人;所购住房为合肥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其开发商必须是与管理中心及委托银行有按揭业务签约协议的)、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现住公房及产权清晰且无房产争议的二手房;
4.具有合肥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5.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6.提供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应不低于房价的30%;购买房龄10年以内的二手房,  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30%,购买房龄10年以上20年以内的二手房,  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60%;
8.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月均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消息来自合肥本地宝,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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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正在缓冲1234
1、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5、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6、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希望答案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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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曹婕倩风恬
贷款条件(1)  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3)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  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5)  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6)  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7)  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8)  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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