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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追加贷款是否可以?

浏览次数:518|时间:2024-05-14

最新回答

2024-05-14快乐之光
不能了
从2004年10月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方式发生很大变化  ,现将主要事项予以说明。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次数、时间限制
(一)购房未贷款
1.2004  年7月1日之前购房未贷款者(以购房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可分两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第一次为购房后一年内(含),第二次为购房满5年以后10年以内办理。  
2.2004年7月1日之后购房未贷款者,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3.贷款购房者,还款期间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期满后本人及配偶不得再提取。
二、夫妻二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的限制
1.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所购自住住房总价款(购房合同载明金额,下同);
2.缴存人有配偶且无法提供配偶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的,本人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所购自住住房总价款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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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爱欧尼亚荒原
您好, 这个与各地公积金管理办法有关,要咨询查询当地的政策,有的地方公积金只有累积到一定数额能提前还款,有的地方可以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变更后能从公积金中按月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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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咖啡熊33
一、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二、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三、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四、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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