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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离职公积金提取有什么手续?

浏览次数:1706|时间: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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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油炸妹子
一、提取条件  
  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二、提取材料  
  1、《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管理处归集窗口领取)[表格范本];  
  2、提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户籍迁出本市的,应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迁移证明原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户籍不在本市的,应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三、提取额度  
  账户本息合计  
  四、申请办理人  
  职工本人  
  五、办理流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当进行初审。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应代职工统一办理提取手续:持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单位经办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六、办理时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单位经办人。
   七、办理场所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辖各区(市)管理处归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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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千针坊丶
青岛离职公积金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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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牙牙的美食美刻
你好,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你是第一种,职工建造、翻建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决算和付款发票原件(翻建还应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原件);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户口所在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另外如果你和公司解除合同了,公积金可以一次性支取出来。提供身份证、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外,户口簿复印件找原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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