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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积金组合贷款有什么条件?

浏览次数:2469|时间:2024-05-12

最新回答

2024-05-12阿tin逐梦游
1.公积金+商贷=组合贷款。
2.没有先后顺序,是同时进行的。
3.厦门目前没有商贷和公积金贷款相互转的政策。
4.婚后配偶有公积金的可以提取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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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一天五吨饭
您好,申请厦门公积金贷款须满足的基本条件有: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三)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不超过65岁);法定退休年龄一般女性55岁、男性60岁;
  (四)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五)本人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是指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建造、翻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住房的,须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职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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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papapaopao
贷款条件:
厦门市按时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连续缴交)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指职工对该房屋拥有产权的住房)时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⑴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购房人一致;⑵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借款人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款额后,应不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⑶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⑷已交纳30%以上的首期购房款(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且信用记录良好的,首期购房款比例可20%);⑸借款人家庭(指夫妻双方)没有住房公积金债务;⑹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后,职工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⑴贷款时前一年连续中断缴交4个月以上(含4个月),或累计中断缴交超过6个月(含6个月);⑵购买别墅、店面、商场、车库,以及房屋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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