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09小淘淘0312
一、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1、缴存职工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2、职工本人及配偶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租住自住住房时间在1年(含)以上;
4、月租金超过缴存职工家庭月工资收入15%。
二、职工申请提取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基本资料: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人住房公积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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