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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贷款余额需要什么条件?

浏览次数:2224|时间:2024-05-10

最新回答

2024-05-10Simena1943
广州公积金贷款余额条件:
(1)、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
(2)、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3)、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购房首期付款符合规定:一手楼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二手楼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30%;
(6)、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7)、所购房屋可用于抵押;
(8)、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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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sunxiaoyan85
你好,据我了解,广州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如下:
1.具有有效居民身份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属广州户口的,需在广州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非广州市户口的,需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此项规定,在2014年征求意见稿中有变化,详情:    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
3.有购买住房的合同;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所购房屋可用于抵押;
6.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缴存的资金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8.购买第一第二套住房可申请贷款,第三套以上禁止贷款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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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涅槃053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⑴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⑵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⑶租房自住的;  
⑷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⑸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⑹出境定居的;  
⑺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⑻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⑼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⑽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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