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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哪位晓得?

浏览次数:245|时间:2024-05-04

最新回答

2024-05-04君君如冰
你好,东莞住房公积金由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取,分为单位和个人两部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10)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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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Christybeauty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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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Pocky小豆丁
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5、离休、退休的。  
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可凭提取凭证,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审批表》。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核实或不为职工出具《提取审批表》的,职工可以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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