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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有哪些?

浏览次数:1463|时间:2024-05-04

最新回答

2024-05-04八彩虹624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低于规定的时间,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等(不含商业用房、别墅、低密度住宅等);    
 4、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5、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      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就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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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4爱上牛肉面
1.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账户状态正常,近期未缴月数不超过4个月;
2.申请人家庭只有一套住房,且贷款所购房产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
3.截至2012年末,贷款已按合同约定正常还款满一年,尚未结清贷款,无违约记录;
4.申请人夫妻双方工作单位位于郑州行政区内,家庭上年实际收入(已婚的取夫妻收入平均值、未婚的按本人收入核定)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郑州市区和上街区为24246元/年(月均2020元),六县(市)取平均值为20041元/年(月均1670元),或者申请人(或配偶)患有尿毒症等9种重大疾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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