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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取住房公积金要如何提取?

浏览次数:1906|时间:2024-05-17

最新回答

2024-05-17年~you(yu)
南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只限于还公积金贷款部分,剩余的只能在账户上,这是因为公积金中心规定每月归还房贷额度不能超过每月公积金贷款的金额。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公积金提取所需要的资料: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的复印件;
  3、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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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室内设计--阿梅
1.职工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在《南充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加盖公章。
2.职工凭缴存存折、单位盖章的《南充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本办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手续。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未就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凭提取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直接向管理中心申请,经管理中心核实后办理提取手续。
4.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决定是否准予提取;准予提取的应及时办理,不准予提取的应说明理由。
希望答案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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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Candice18611
你好,办理提取业务时,住房公积金只能支付到缴存者本人名下的银行借记卡,因此,办理提取业务的市民除需提供相关提取资料外,还需提供本人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业务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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