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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哪位朋友了解?

浏览次数:1702|时间:2024-05-12

最新回答

2024-05-12小猪乐乐88
你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贷前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协议)约定的主要产权人;
所购住房为合肥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其开发商必须是与管理中心及委托银行有按揭业务签约协议的)、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现住公房及产权清晰且无房产争议的二手房;
具有合肥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提供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应不低于房价的30%,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6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且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购买房龄10年以内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30%,购买房龄10年以上20年以内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40%;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月均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
只要符合以上条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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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望天的猪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贷前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协议)约定的主要产权人;所购住房为合肥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其开发商必须是与管理中心及委托银行有按揭业务签约协议的)、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现住公房及产权清晰且无房产争议的二手房;具有合肥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提供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应不低于房价的30%,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6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且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购买房龄10年以内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30%,购买房龄10年以上20年以内的二手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价的40%;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月均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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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2广州文仔
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缺点在于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贷款政策由各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因此,各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条件、贷款期限、贷款金额等都各不相同,因此,借款人在申请时最好先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相关政策或致电咨询。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下面我们来详细解析:  
1.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2.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具备一般住房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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