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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目前上海市公积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浏览次数:1590|时间: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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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爱上家装饰
目前上海市公积金领取条件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三)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四)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五)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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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呵呵呵达
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5、离休、退休的。
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10、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
11、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
12、租房的。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4、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5、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6、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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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逛吃逛吃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⑴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⑵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⑶租房自住的;  
⑷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⑸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⑹出境定居的;
⑺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⑻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⑼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⑽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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