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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积金支取需要什么条件?

浏览次数:454|时间:2024-05-05

最新回答

2024-05-05红桃小K子
你好,满足以下情况可以提取你的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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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5爱在身边111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具备如下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5、离休、退休的。
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10、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
11、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
12、租房的。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4、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5、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6、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谢谢!希望帮到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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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5青帝织锦
实际上要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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