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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谁知道?

浏览次数:1065|时间:2024-05-09

最新回答

2024-05-09夭爻溔訞濘綸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 支取条件:
  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
  ②离休、退休。
  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失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2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⑤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非本市户口在本市务工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及出境定
  居  的  职工。
  ⑥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
  ⑦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⑧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或者物业服务费。
  购买具有产权自住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
  应提供职工本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夫妻关系或同一户口直系亲属的,应同时出具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单位盖章)、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单位盖章)。外地购买自住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同上。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
  应提供职工本人、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镇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单位盖章)、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单位盖章)。
  大修自住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
  应提供职工本人、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管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监督证明及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原件、复印件(装修自住住房不能支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单位盖章)、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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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幸福顺延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4、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5、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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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9胖子9451
下面给你详细介绍一下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且同时有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单位出具的《天津市(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按提取原因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职工购买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
  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危改还迁房、集资建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还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  职工购买私产房、公有现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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